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22年度村道养护补助州级配套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3-3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2022年度村道养护补助州级配套资金项目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支出功能科目编码 2149999
项目实施单位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主管部门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评价方式: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评价组
单位名称(盖章):
报告时间:2023年6月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州直预算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绩〔2023〕4号)等文件的规定,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路建设养护中心(以下简称本单位)于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6月10日,本单位对2022年度“村道养护补助州级配套资金”补助资金情况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绩效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实施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系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3310044852614XW,住所:湖南省吉首市人民南路90号。
(二)项目资金基本情况
1.项目资金基本性质及情况
根据《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州本级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补助资金的通知》(州财建【2022】69号),下达2022年农村公路养护本级财政补助资金1,058万元,用于州农村公路养护。该资金由财政直接拨付至各县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其中拨付:资金分配县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吉首90万元、泸溪105万元、凤凰128万元、花垣105万元、保靖139万元、古丈83万元、永顺191万元、龙山217万元。
2.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该资金主要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及水毁抢险等专项支出。
(三)项目资金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使农村公路达到畅、安、舒、美的行车环境要求,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社会提供优质的通行环境,全面做好全县农村公路整修及维护。
2.年度目标:
保质、保量完成预算1,058.00万元资金执行任务,保洁、巡查、维护道路9,502.893公里,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下达2022年“村道养护补助州级配套资金”补助资金1,058.00万元,经确认,截至目前已支出237.24万元,结余820.76万元,资金执行率为22.42%。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县市 | 到位 | 支出 | 结余 | 执行率 | 资金用途 |
村道养护补助州级配套资金 | 吉首市 | 90.00 | 0.00 | 90.00 | 0.00% | 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 |
泸溪县 | 105.00 | 105.00 | 0.00 | 100.00% | ||
凤凰县 | 128.00 | 128.00 | 0.00 | 100.00% | ||
花垣县 | 105.00 | 0.00 | 105.00 | 0.00% | ||
保靖县 | 139.00 | 0.00 | 139.00 | 0.00% | ||
古丈县 | 83.00 | 0.00 | 83.00 | 0.00% | ||
永顺县 | 191.00 | 0.00 | 191.00 | 0.00% | ||
龙山县 | 217.00 | 4.24 | 212.76 | 1.95% | ||
合计 | 1,058.00 | 237.24 | 820.76 | 22.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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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完善了专项资金管理流程,遵循专人负责、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处理,做到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项目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项目单位严把审批关,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杜绝了弄虚作假、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情况发生,确保项目资金安全有效。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按照法定建设程序报批建设,严格执行了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加强材料进场检验、工序检查和验收,确保施工质量,实行公开招标。招投标环节市场主体资格把控严格,明确要求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资质及从业人员持证必须具备公路建设相应等级资质。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为保证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及防范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农村公路统筹修复性养护工程(第一批)工程工作领导小组,为贯彻执行质量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规章制度、办法,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各项目部门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法制责任观念,避免各类重大事故、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国家财产和政府声誉不受侵害,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了质量安全目标管理办法。安排专人负责,项目进行时有负责人及时跟踪项目实施情况,并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项目支出绩效情况
(一)项目支出决策情况
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款专用、独立核算。项目实施单位对财政拨付的专项资金基本上做到了专款专用、独立核算和辅助台账,在费用报销上基本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报账业务流程处理,项目开支由经办人签字、项目分管领导初审、财务负责人审核、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涉及工程款支付的还须监理机构签署意见,项目资金全部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管理。
(二)项目支出过程情况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预算规定执行,对专项资金专项管理并生成专项资金台账。同时,加强了内部管理,提高了执行效率。因此,预算执行过程中没有出现严重的违规情况,支出过程比较顺利。
(三)项目支出产出情况
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预算规定执行,对专项资金专项管理并生成专项资金台账。同时,加强了内部管理,提高了执行效率。因此,预算执行过程中没有出现严重的违规情况,支出过程比较顺利。
(四)项目支出效益情况
2022年农村公路建设养护项目周边用户满意度为96%。农村公路建设及养护项目保证农村资源利用的最大化,提高农村道路运输的便捷性,带动周边的经济水平,有利于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扩大招商引资,为农民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提升农民的幸福感,促进农村社会经济的健康向上发展。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
揭示本单位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政府职能的实现程度,改进、规范预算执行,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不断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2.自评工作小组成立情况
本单位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由唐忠任组长,由单位内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担任成员,全面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小组负责制定自评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组织实施自评工作,及时总结和反馈自评结果。
3.制定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类管理、绩效相关”原则。
(2)评价指标体系:根据等相应文件制定本单位绩效评价体系,绩效评价体系主要包括项目决策、项目过程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四大部分,指标数据来源于法规与政策性文件、基础数据采集、访谈等。
(3)评价方法: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
4.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
(3)州委、州政府制定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及方针政策,关于重点工作或重大项目印发的指导意见和工作要求等文件;
(4)预算管理制度及办法,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财务和会计资料;
(5)州级预算部门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6)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目标及指标,预算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等相关材料;
(7)项目设立的政策依据和目标,预算执行情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决算或验收报告等相关材料;
(8)人大预决算审查报告、审计报告及决定、财政稽核监督报告等;
(9)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
(10)其他相关资料。
5.绩效评价过程
根据《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州直预算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绩〔2023〕4号)和本单位制定的实施方案规定,本单位评价组于2023年5月18日至2023年5月25日对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进行现场审查,对相关政策文件、报表、账簿、凭证、业务原始资料,走访调查项目单位,并通过发放回收调查问卷表等,做好绩效检查工作底稿。
(二)评价结论
根据现场评价收集的基础数据、资料以及调查问卷的统计结果,进行全面分析、评价,并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标准逐一评分,最后评定综合得分为88.2分,等级为“良”。
六、主要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的经验及做法
在项目管理方面,注重从项目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等各个环节把控,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项目管理制度,强化了对项目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的监管和控制,确保项目按照计划顺利推进。具体经验做法如下: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无论是资金的安排还是使用过程中,亦或是在项目铺排过程中,中心党委都会召开相应的专题会议进行研究,不仅强调资金的合规高效使用,同时也注重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的责任。
二是制度更加规范。让州财政资金的管理更加规范。各区县(市)也根据本地实际相应制定了相关制度,各项目单位在市相关制度的指导下不断建立、完善项目管理制度,项目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三是加强资金监管。在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上,严格遵守财经法律法规、上级财务文件规定及内部财务制度和规定,严格执行财务审批程序,按照工程进度及合同要求进行资金拨付。规范招投标管理方面,严格按照州招投标文件要求,规范了我州项目招投标程序,加强了招投标监管,保障了公正、公平、公开的竞争环境。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项目资金执行率低
《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州本级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补助资金的通知》(州财建【2022】69号),下达2022年农村公路养护本级财政补助资金1,058.00万元,实际支出237.24万元,项目执行率22.42%。
原因分析:《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州本级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补助资金的通知》(州财建【2022】69号)下达通知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该财政补助资金下达时间较晚。建议加强与当地政府和财政部门沟通衔接,出台相关政策,确保按相关文件要求落实配套资金足额到位。各单位进一步梳理在资金拨付环节的堵点,就上级有明确要求的资金与财政做好沟通,及时、足额拨付,在相关制度文件更新时应与财政部门充分沟通,提高市场资金使用效益,更好更快地完成绩效目标。
2.项目推进缓慢
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项目存在进度缓慢的情况。如保靖县未实施农村公路养护项目以及部分县市项目已完工,未办理竣工决算。
原因分析:根据保靖县提供的说明,《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州本级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补助资金的通知》(州财建【2022】69号)下达资金139万元,指标金额均已达到县财政,但未到保靖县公路养护中心。
七、有关建议
(一)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各单位要建立专项资金台账,记录专项资金的来源、用途和支出情况,对已使用资金的规范性深入自查,对未使用的资金要逐条明确资金使用方向,制定有效措施加快项目推进和资金使用。同时,加强市专项资金使用有关文件学习,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资金使用范围,坚持专款专用。
(二)以沟通协调为纽带,清除资金拨付障碍
加强与当地政府和财政部门沟通衔接,出台相关政策,确保按市文件要求落实的配套资金足额到位。各单位进一步梳理在资金拨付环节的堵点,就上级有明确要求的资金与财政做好沟通,及时、足额拨付,在相关制度文件更新时应与财政部门充分沟通,提高市场资金使用效益,更好更快地完成市绩效目标。
八、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对改进和规范本单位预算管理,增强预算执行责任,提升预算执行效率起到积极作用。本单位将“村道养护补助州级配套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在州级预决算公开平台及本部门门户网站上公开,本单位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报告应包括以下附件:
1、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路建设养护中心部门(单位)关于开展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2、州级预算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